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的修改
发布时间: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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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人:李丙战
从《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到现在,时隔近18年,社会变革日新月异,招投标行业出现了很多新的现象,本次修改目的是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增强招标投标制度的适用性和前瞻性,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不具有法律效力)
此次征求意见稿,涉及《招标投标法》的修改有8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修改有2条,加起来共10条:
(一)、涉及《招标投标法》的8处修改内容
1.第三条 部委名称变化
将第三条中的“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修改为“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
2.第五条 提升电子招标投标法律地位
将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第十三条 降低招标代理机构从业门槛
删去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删除的内容为:(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4.第十九条 鼓励创新、节能环保
将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合理设置支持技术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和条件。”
5.第二十四条 缩短电子招标周期
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的,最短不得少于十日。”
6.第四十一条 明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适用范围
将第四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第二项中标条件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7.第四十七条 提交合同副本
将第四十七条修改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合同副本。
8.第四十八条 合同履行情况须公开
第四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公布合同履行情况。”
(二)、涉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2处修改内容
1.第五十五条 确定中标人方式放宽
将第五十五条修改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者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明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能作为中标人的情形和相关处理规则。“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在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中,说明其确定中标人 的理由。”
2.第五十九条 合同履行情况须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公布合同履行情况。”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修改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招标投标法》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作出修改
1、删去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
2、删去第十四条第一款。
3、将第五十条第一款中的“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修改为“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国务院修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修改前
第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由有关部门认定。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修改后
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修改前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格证书。
修改后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总的来说,本次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的修改的特点是征求意见稿修改的多,最后发布时修改的少,主要修改就是取消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同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保证权责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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