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安局交巡警配置必要装备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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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郑市公安局交巡警配置必要装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询价采购-2021-1
2、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安局交巡警配置必要装备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716360元
最高限价:71636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新财询价采购-2021-1 |
新郑市公安局交巡警配置必要装备项目 |
716360 |
716360 |
5、采购需求:
5.1项目需求:购置交巡警配置必要装备(详见询价文件)
5.2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供 货 期:20日历天
5.5采购范围:询价文件及采购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5.6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7质量要求:合格
5.8质保期:防护服、一体化反光背心1年;酒精测试仪3年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2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证明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项目时间段内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报价文件中;现场查询结果与报价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4日17时(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询价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3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3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3、方式: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或者通过移动终端登录新郑不见面开标APP。(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3月01日-2021年03月0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新郑市公安局 地址:新郑市玉前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638199069
2、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038222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038222501
发布人: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