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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部职权目录
发布时间:2012-10-31 16:00:00
阅读次数:
单 位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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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招标申请、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务;
2、办理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包括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出让(挂牌、拍卖)公告、中标(交易结果)公示、交易活动不良行为纪录等;
3、办理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事务,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4、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证明、统计、分析等事务,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
5、建立、管理、使用和维护本级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6、建设、管理和维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场所、设施和日常交易秩序;
7、负责对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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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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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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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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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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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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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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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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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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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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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新编〔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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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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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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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交易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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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组织新郑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施工、设计、监理、勘察、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活动,为建设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信息、咨询和见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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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新编〔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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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交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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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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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及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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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国有资产等交易业务,并负责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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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新编〔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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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及产权交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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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