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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2 11: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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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场内代理行为,营造更加 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潢川县采取按项目动态评价的方式,对招标代理机 构的场内代理行为进行日常管理,各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 招 标项目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招标代理职责。
2 、招标人、监督部门、交易中心三方要严格按照《潢 川县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 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代理 结 束后及时对其代理行为进行评价。
3 、招标人在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时,要参照潢川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评价结果,选 取 评价星级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代 理 工作。
4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重大违规行为时, 将被列入潢川县招标代理机构黑名单。
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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