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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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切实保护办事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交易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网上办、手机办、电话办、预约办”等服务。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办。中心建立最先进网上“莲鹤”不见面开标大厅,已实现“不见面”交易全覆盖。招标单位、代理机构及投标单位可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登录”,选择用户或CA登录后即可完成项目进场、场地预约、招标公告(文件)发布、投标保证金交纳或开具电子保函、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发布、中标通知书发放、退还保证金等交易流程。
二、手机办。中心率先在全省开发“招投标移动APP”,代理机构及投标单位可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中“招投标移动APP下载”,手机扫描安装即可足不出户轻点手机完成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公示、政策文件、办理指南等信息查询,同时兼具投标登记、标书下载、保证金查询、保证金退款查询等多项业务。
三、电话办。如有疑难问题,中心各科室热情欢迎您的来电。
工程交易窗口:0371-69957718;
政府采购窗口:0371-69957719;
土地及产权交易窗口:0371-69957712;
财务窗口:0371-69957713;
网络信息窗口:0371-69957716。
四、预约办。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到中心办理业务的,请提前电话预约,积极配合我中心做好全程佩戴口罩、扫码、测温、信息登记、核酸检测证明查验等工作(招标人、代理机构和监督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提供最近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招标人、代理机构要做好进场人员排查,14天内去过高中风险地区、接触过相关风险地区人员,或有头痛、咳嗽、咽痛、发烧、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主动自我隔离,不得预约。
五、建立重要急需交易项目“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保障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绿色通道”持续发力提效,确保交易依法规范、及时有序进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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